(2018年8月30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)
任命:
李雪強為廊坊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委員;
于穎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趙志勇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相憲偉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武建新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;
汪文娟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;
單玲為廊坊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王哲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錢福利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許志茹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周宣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高永智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勾琳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宋元美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免去:
杜希杰廊坊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委員職務;
于吉春廊坊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邢樹奎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孫鐵苓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申訴審查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劉麗華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李建偉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掛職,期限一年);
李慧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掛職,期限一年);
王光乃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掛職,期限一年);
龐建軍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;
李雪強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;
孫曉晨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;
楊華廊坊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王義學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;
許增軍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;
鄭樹青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;
周權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;
劉崇波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;
王欣廊坊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;
臧之明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蘇子和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賈海祥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詹顯宗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