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公示
廊坊市區(qū)2024年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分配方案
為加快解決住房困難群眾住房需求,做好市區(qū)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分配工作,根據《廊坊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配租對象和房源情況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配租房源
配租房源分布于25個小區(qū),共計1000套,其中45平米以下A類房源144套,45(含)-60平米B類房源627套,60平米(含)以上C類房源229套。
二、配租對象
配租對象為2023年第三季度、第四季度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新增申請輪候家庭(除保障類型變更家庭)共600戶,其中本市區(qū)城鎮(zhèn)戶籍家庭359戶,新就業(yè)職工10戶,外來務工家庭231戶。家庭人口分布為:1口人及2口人家庭407戶,3口人家庭110戶,4口人及以上家庭83戶。
三、配租方式及原則
(一)配租原則。實物配租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為實現(xiàn)合理分配、精準保障,根據房源類型和家庭人口數(shù)分布,保障家庭為1口人、2口人、3口人家庭配租45平米以下A類房源、45(含)-60平米B類房源,4口人及以上家庭配租45(含)-60平米B類房源、60平米(含)以上C類房源。
房源類別 | A | B | C |
房源面積(平方米) | 45以下 | 45(含)-60 | 60(含)以上 |
房源套數(shù) | 144 | 627 | 229 |
配租家庭 | 1-3口人 | 全部 | 4口及以上 |
(二)配租方式。按照優(yōu)先家庭、低收入家庭、其他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家庭的順序,分批次搖取選房順序號,按序號先后現(xiàn)場選房。本次配租優(yōu)先家庭84戶,低收入家庭243戶,其他符合條件家庭273戶。
四、配租程序
(一)搖號準備。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在廊坊政府網、市住建局網站、冀時辦APP公租房板塊發(fā)布《廊坊市區(qū)2024年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公開搖號公告》(見附件),組織召開公開搖號預備會,測試搖號軟件、封存搖號機和搖號代表抽取箱。
(二)公開搖號
1.時間及地點:2024年5月22日(星期三)上午9:30,市住建局新源道辦公區(qū)三樓會議室。
2.參加人員:市住建局、市紀委監(jiān)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組、區(qū)住建局、街道辦事處(鄉(xiāng)、鎮(zhèn)政府)有關負責同志,市正大公證處公證員,輪候家庭代表、新聞媒體人員、軟件服務公司技術人員。
3.搖號步驟:公證員啟封搖號機,從現(xiàn)場輪候家庭代表中分三輪抽取搖號代表。搖號代表按動搖號按鈕,電腦隨機產生配租對象順序號。
4.搖號輪次:采取電腦隨機產生順序號方式。第一輪產生優(yōu)先配租家庭順序號,第二輪產生低收入家庭順序號,第三輪產生其他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家庭順序號。每輪搖號結果由搖號代表、公證員簽字確認。
(三)結果公示。由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在廊坊政府網、市住建局網站、冀時辦APP公租房板塊對公開搖號結果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10日。
(四)現(xiàn)場選房
1.選房地點:金橋大廈西側一樓大廳。
2.通知方式:在選房啟動前通過廊坊政府網、市住建局網站、冀時辦APP公租房板塊發(fā)布選房公告,告知對應序號的選房時間安排和注意事項,同時以電話形式通知。
3.選房步驟:(1)現(xiàn)場簽到;(2)選取房源;(3)登記確認;(4)現(xiàn)場公示。
(五)辦理入住。由市公共住房運營維護服務中心與配租家庭簽訂《廊坊市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合同》,繳納相關費用后辦理入住手續(xù)。
五、選房規(guī)則
(一)現(xiàn)場選房需由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辦理,選定房源并簽字確認后不得更改。申請人因疾病、殘疾等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,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后,可委托他人代為選房,選房結果視為本人意愿。
(二)因場地有限,選房家庭最多可以2人到選房現(xiàn)場,其中1人可進入選房區(qū),選房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分鐘。
(三)每個選房家庭當場叫號三次,未到現(xiàn)場或到場未選房的視為過號,由下一個家庭選房。過號或超過5分鐘選房時限的家庭,可在當場其他家庭選房后按順序號選房,或在選房當日至選房期結束前按順序號參與選房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,終止保障資格,兩年內不再受理申請:
(1)已接到選房通知,但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參加現(xiàn)場選房的;
(2)通過公告、電話聯(lián)系、居委會告知等方式,仍無法取得聯(lián)系而未參加選房的;
(3)已簽定選房確認書但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(xù)的。
(五)如因保障家庭戶籍(指申請人)、人口、婚姻、資產、房產、收入等情況發(fā)生變動未及時申報影響選房結果的,所選房源作廢封存,經核查仍符合條件的,待其他家庭選房后安排再次選房。
六、租金標準
公共租賃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標準按照《關于調整廊坊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》(廊發(fā)改公價〔2023〕595號)執(zhí)行。根據《廊坊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》第六條有關規(guī)定,對保障家庭按照保障級別進行租金減免。
七、有關要求
(一)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邀請市正大公證處、市紀委監(jiān)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組全程監(jiān)督,包含搖號準備會測試搖號軟件、封存搖號機、現(xiàn)場搖號等內容。
(二)區(qū)住建局負責在本區(qū)輪候家庭中選取3名輪候家庭代表參加現(xiàn)場搖號,并通知按時到場。街道辦事處(鄉(xiāng)、鎮(zhèn)政府)、居委會協(xié)助做好配租選房工作,負責通知保障家庭到場選房的時間、地點、攜帶證件及注意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