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公告
廊坊市人民政府關于選聘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的公告
為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,充分發(fā)揮專家、學者、行政機關業(yè)務骨干的作用,提高行政復議公正性和公信力,經廊坊市人民政府同意,擬調整廊坊市行政復議委員會(以下簡稱委員會)成員,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委員會委員,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職責和任期
委員會委員主要職責是為政府辦理重大、疑難、復雜的行政復議案件提供專業(yè)咨詢意見。任期為3年,可以續(xù)聘連任,也可以在任期內解聘。
二、選聘條件
選聘對象為社會律師,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的法律專家學者,政府部門業(yè)務骨干,具體條件如下: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年滿18周歲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,身體健康,品行端正,公道正派,有良好的政治、業(yè)務素質,有意愿、有能力、有時間參與市政府復議案件的審查或研究工作;
(三)在行政管理及行政法、民商法等領域有較高理論水平或者豐富實踐經驗,社會律師應當取得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且執(zhí)業(yè)原則上在8年以上,有政府法律工作或擔任過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經歷的可不受執(zhí)業(yè)年限限制。
三、選聘程序
(一)發(fā)布公告
在廊坊市人民政府官網、廊坊市司法局官網發(fā)布公告。
(二)報名時間
2023年4月27日—5月20日。
(三)報名方式
1.現場報名方式。報名人員登錄廊坊市人民政府官網(http://m.2017synchroworlds.com/)、廊坊市司法局官網(http://sfj.lf.gov.cn/)下載《廊坊市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報名表》填寫后,交至廊坊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處。
2.網上報名方式。報名人員填寫報名表后掃描,將掃描件發(fā)送至郵箱fzb_lf@163.com。
3.郵寄報名方式。報名人員填寫報名表兩份,將報名表郵寄至:河北省廊坊市新華路116號廊坊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處(收),電話:0316-7190982。
(四)審核及聘任
1.廊坊市司法局根據報名情況,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經驗、能力、業(yè)務專長等方面內容進行審核,并結合工作需求,確定委員會擬聘任名單。
2.委員推薦人選報經廊坊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告。
特別說明:本次選聘嚴格按照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報名人員應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性、準確性負責,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。
(咨詢電話:廊坊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0316-7160967)
廊坊市人民政府
2023年4月23日